周至公安最新发布

时间: 2026-04-03 16:59:15


周至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

 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

通               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基层基础稳定,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违法犯罪线索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乡霸”违法犯罪线索

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违法犯罪线索

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砂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违法犯罪线索

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违法犯罪线索

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违法犯罪线索

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受理部门:周至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29-86759218

来信地址: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二曲路32号(周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710400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三、有关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量全面详细,包括人员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

2.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受理单位将严格落实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周至县公安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