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公安局最新发布

时间: 2026-04-17 16:16:29


关于周至县2026年统一考试录用

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能

测评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陕西省202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2026周至县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并审核合格)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地点

地点:西安市公安局体育场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永淳路1号

三、体能测评时间安排

时间20264月18日(星期六)。

所有考生须按照本通知的安排,务必于上午8:00前到达测评地点。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四、体能测评项目及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的规定和要求,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纵跳摸高。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二)男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三)体能测评要求

1、考生凭借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2、考生按时到达测评地点检录,未按时到达检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自备饮用水,着适合运动的服装,自行修好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并于测评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避免受伤。

4、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亲友陪同,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并集中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返还。

5、严格遵守测评纪律,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现场裁判指挥,恶意顶撞裁判的,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6、不得弄虚作假或由他人代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测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违者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本次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考生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评的,应及时主动放弃,确保自身安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在妊娠期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应慎重选择。因身体不适仍坚持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提出书面报告,同时应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周至公安局

20264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