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陕西省202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2026年周至县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并审核合格)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地点
地点:西安市公安局体育场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永淳路1号
三、体能测评时间安排
时间:2026年4月18日(星期六)。
所有考生须按照本通知的安排,务必于上午8:00前到达测评地点。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四、体能测评项目及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的规定和要求,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纵跳摸高。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女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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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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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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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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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
≤4′20′′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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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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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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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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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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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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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
≤4′25′′ |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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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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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能测评要求
1、考生凭借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2、考生按时到达测评地点检录,未按时到达检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自备饮用水,着适合运动的服装,自行修好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并于测评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避免受伤。
4、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亲友陪同,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并集中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返还。
5、严格遵守测评纪律,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现场裁判指挥,恶意顶撞裁判的,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6、不得弄虚作假或由他人代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测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违者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7、本次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考生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评的,应及时主动放弃,确保自身安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在妊娠期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应慎重选择。因身体不适仍坚持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提出书面报告,同时应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周至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