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全县区划地名专家智库的公告

时间: 2023-11-07 09:55:4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划地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我县区划地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建议和专业咨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地名管理,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据《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区划及地名的相关法规,县地名委办公室拟组建周至县区划地名专家智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熟知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我县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变更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等有深入研究,在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城乡规划、社会治理、人文历史、地理民俗、语言文字等领域进行理论研究或实践工作的高等院校、企业、行业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在职或退休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知现行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热心区划地名工作,具有敏锐的政策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公道正派,能够据实、负责地提出论证意见和建议;

(四)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具备较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和良好文化修养,了解周至的行政区划及地名历史演变,全面或部分掌握周至县文化风貌、地理特征、城市建设、城乡规划等状况和发展历史,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

(五)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完成所委托的工作,能保证一定的参与时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六)无违法不良记录。

三、主要职责

经征集、遴选入库的专家,接受周至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邀请,可参与以下活动:

(一)参与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总体规划、重要政策、重大调整的专家咨询,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参与行政区划变更,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专家评审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行政区划变更后效果评估,提供专家意见;

(三)参与地名规划、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单位认定、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等评审,提供专家意见;

(四)参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中长期、全局性和战略性课题研究,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五)参与地名文化挖掘、传承与弘扬、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六)可经由周至地名委办公室推荐参与其他认为应当组织论证的专项工作,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未经周至县地名委办公室邀请或委托,不得以“周至县区划地名专家智库专家”名义开展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参加相关活动,或公开发表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本次全县区划地名专家智库采取个人直接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申请人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周至县区划地名专家智库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如个人直报可不加盖推荐单位意见公章);如经由单位推荐,须将填好后的申请表(一式两份)送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退休人员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填写完毕后,于1120日前,将表格扫描PDF后发送至401680498@qq.com,也可现场交送或邮寄至周至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五、聘用任期

(一)区划地名专家智库成员原则上每5年更新一次;

(二)专家名单审定后,将由县地名委办公室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为5年;

(三)聘期结束后,无特殊情况,原专家可以直接续聘。因专家个人原因,可以提前予以解聘。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结束后,由县地名委办公室会同西安地名协会周至分会进行资格审查和研究确定,甄选进入周至县区划地名专家智库的人员将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

(三)周至县区划地名专家智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用,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专家在被邀请参加有关论证工作时参照财政劳务费用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劳务报酬;

(四)周至县区划地名专家智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由周至县地名委办公室负责选聘、调整。